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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全面貫徹落實租購并舉制度,重點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決住房問題,經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4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心決定進一步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支持力度。即:在我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不超過實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租金,全額提取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新市民是指未取得我市戶籍或取得我市戶籍不滿三年(含)的職工,青年人為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的職工。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執行,當年已按現行租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新政策補提差額部分,其他未涉及事項按我市現行租房提取政策執行。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
《關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額提取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解讀
一、《通知》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租購并舉制度,重點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決住房問題,滿足租房自住需求。自2024年5月6日起,中心進一步提升了我市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支持力度。
二、支持范圍
《通知》涉及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范圍為未獲得我市戶籍或取得我市戶籍不滿三年(含)的新市民,或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的青年人,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即可。
三、提取額度
職工可在不超過實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租金的前提下,不受分類提取限額的限制,全額提取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例:李某與配偶均為我中心繳存職工,落戶我市不滿三年,其住房公積金月額繳存額分別為2000元與1500元。李某與配偶租房自住且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每月房租3600元。
若按現行租房提取政策,已婚職工已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800元/月。因其符合新市民的條件,可不超過實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租金3600元/月,全額提取月繳存額來支付房租,即李某夫妻雙方當年合計提取金額可不超過(2000+1500)*12=42000(元)。